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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鷺江國中校內語文競賽實施辦法-國語

新北市立鷺江國中113學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辦法

一、目的:為加強推行語文教育,提高學生語文程度,並儲備參加語文競賽選手。

二、對象:本校七、八年級學生,每班每項比賽1人參加(原班若有語資生,不列入原班名額,另
          由語資班老師提出報名-經由102第3次領域會議修正)。

三、報名日期:自113年10月18日起至11月8日(星期五)前請將報名表送交教學組。

四、比賽日期:七年級在113年3月3日(星期一上午3~4節)比賽。(暫定,依113下行事曆調整)

                            八年級在113年3月10日(星期一上午3~4節)比賽。(暫定,依113下行事曆調整)

五、競賽項目及規定:

項目

評分標準

競賽內容

時間

備註

國語

演說

1.語音(發音、語調、語氣):

   40%

2.內容(見解、結構、詞彙):

   50%

3.臺風(儀容、態度、表情):

   10%

1.上台前30分鐘,當場親手抽題。

2.比賽時間限時3分鐘,待2分30秒按一

  次鈴,3分鐘按兩次鈴,競賽員請立刻

  下台。

3分鐘

上學期先公布3道題目,比賽日當場抽題。

國語

朗讀

1.語音(發音、聲調):45%

2.聲情(語調、語氣):45%

3.臺風(儀容、態度、表情):10%

1.上台前6分鐘,當場親手抽題。

2.以課外語體文為主。

3.比賽時間限時2分鐘,時間一到鈴聲響

    時,競賽員應立即下臺。

2分鐘

不事前公布題目,比賽日當場抽題。

作文

1.內容與結構:50%

2.邏輯與修辭:40%

3.字體與標點:10%

1.題目當場公佈。

2.除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外,文言、

  語體不加限制。

3.請詳加標點符號。

4.請使用黑筆或藍筆書寫。

90分鐘

比賽用紙由校方供應。

寫字

1.筆法:50%

2.結構與章法:50%

3.正確與速度:錯別字或漏

  字,每字扣總平均3分,未及

  寫完者,每少一字扣總平均2

  分。

1.書寫內容當場公佈。

2.以傳統毛筆書寫楷書。

3.字之大小為7公分。字數50字。

4.筆墨、墊布自備。

50分鐘

比賽用紙由校方供應。

國語字音字形

1.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字0.5

    分。

2.塗改、筆劃重複一律不計

  分。

1.字形一百字。

2.字音一百字。

3.一律以教育部公佈之é一字多音審定本

  û及標準字體為準。

4.一律用藍筆或黑筆書寫,不得使用鉛

  筆、紅筆或擦擦筆書寫。

10分鐘

比賽用紙由校方供應。

六、競賽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七、獎勵:

(一)上述比賽皆取前五名頒發獎狀以玆鼓勵,前三名得獎同學記嘉獎乙支,得獎同學需參與培訓計

畫,並由培訓教師擇優代表學校參加校外競賽。

(二)得獎同學請校長頒發獎狀並於朝會時公開表揚。

八、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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