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版-經防疫會議修改為一天考程】鷺江國中110學年第2學期 6/29(三) 【七、八年級】第三次段考範圍時程表
【更正版-經防疫會議修改為一天考程】鷺江國中 110學年 第2學期 6/29(三) 第三次段考範圍時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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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 |
第1節 |
第2節 |
第3節 |
第4節 |
第5節 |
第6節 |
第7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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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自習 |
數學 |
社會 |
國文 |
健康教育 |
7生物/8理化 |
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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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級範圍 |
自習 |
3-1~3-2,4-1~4-2 |
地理:L5-6 歷史:L5-6 公民:L5-6 |
L7~L10、自學3 文意:L10、自學3 默書:L7(全) 成語101~120 |
第一、二篇 |
3-5~CH5 |
U5~R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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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級範圍 |
3-5~4-3 |
地理:L5-6 歷史:L5-6 公民:L5-6 |
L7~L10、語(一)(二)、自學3 文意:L7、L10、自學3 成語221~240 |
第一、二篇 |
5-3~6-4 |
U5~R3 |
※注意事項
1.請攜帶2B鉛筆、橡皮擦,以備部分科目為畫卡科目。數學科考試,請同學養成攜帶相關文具(直尺、圓規……)的好習慣。
2.國文作文,一律使用黑色原子筆,否則不予計分。作文分數納入當次段考。畫卡科目請用2B鉛筆作答,非畫卡科目請用黑筆或藍筆作答。
3.(1)考試時間不可借物品/文具、交談及飲食(包含水)。 (2)自習時間請安靜自習。
(3)手機等電子用具發出聲響、作弊、惡意擾亂秩序、逾時作答、不服監考老師指導者,與其他違規行為或未說明事宜請詳見鷺江國中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要點。
4.考生將有傳輸、通訊、計算或記憶等功能之物品如行動電話或穿戴裝置(如:智慧型手錶)、參考 書籍、紙張等隨身攜帶,扣減該科成績十分。
5.英聽部分由學校統一播放與廣播時間,如有問題請當場與巡堂老師反映。
6.段考補行評量實施:
(1)因故缺考者,須於6/30(四)前由學藝股長或導師提交【補行評量申請單】,並於7/7(四)當日8:20至教務處隔壁教室進行補考。
(無故缺考或未提交申請單者不得補行評量,段考成績以缺考0分計)。
(2)若因學生本人確診或家人確診需居隔導致無法參加7/7補行評量者,其第三次段考成績以第二次段考成績對應給分(須於7/10前於校網
填寫google表單提出證明申請)。
教學組2022-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