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鷺江國民中學師生參加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計畫
新北市立鷺江國民中學師生參加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計畫
一、 依據:
112 年 9 月 11 日新北府教國字第 1121751504 號函發布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本土語文教育獎勵計畫。
二、 目的:
為鼓勵本校教師及學生參與本土語文能力認證,提升本土語文師資 專業素養及學生本土語文學習興趣,鼓勵教師及學生發展本土語文專長,針對通過本土語 文能力認證之所轄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在學學生予以獎勵,特訂定本計畫。
三、 獎勵方式說明:
(一)教師參與本土語文認證測驗,並通過。
1. 通過初級、中級者核予嘉獎 1 次;通過中高級、高級者核予嘉獎 2 次;通過專業級者核予 記功 1 次。
2. 通過客家委員會辦理客家語文能力認證考試:通過初級、中級者核予嘉獎 1 次; 通過中高級者核予嘉獎 2 次。
3. 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族語文能力認證考試:通過初級、中級者核予嘉 獎 1 次;通過高級者核予嘉獎 2 次;通過薪傳級者核予記功 1 次。
(二)教學推廣獎勵:
非語文專長教師通過本土語文認證並授課教師授課滿一學年核予嘉獎 2 次,由學校逕予敘獎。
(三)教師參與本土語文認證測驗報名費補助。
(四)學生通過教育部辦理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公開頒獎。
四、獎勵申請及程序
符合獎勵標準之現職師生本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一、 依據:
112 年 9 月 11 日新北府教國字第 1121751504 號函發布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本土語文教育獎勵計畫。
二、 目的:
為鼓勵本校教師及學生參與本土語文能力認證,提升本土語文師資 專業素養及學生本土語文學習興趣,鼓勵教師及學生發展本土語文專長,針對通過本土語 文能力認證之所轄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在學學生予以獎勵,特訂定本計畫。
三、 獎勵方式說明:
(一)教師參與本土語文認證測驗,並通過。
1. 通過初級、中級者核予嘉獎 1 次;通過中高級、高級者核予嘉獎 2 次;通過專業級者核予 記功 1 次。
2. 通過客家委員會辦理客家語文能力認證考試:通過初級、中級者核予嘉獎 1 次; 通過中高級者核予嘉獎 2 次。
3. 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族語文能力認證考試:通過初級、中級者核予嘉 獎 1 次;通過高級者核予嘉獎 2 次;通過薪傳級者核予記功 1 次。
(二)教學推廣獎勵:
非語文專長教師通過本土語文認證並授課教師授課滿一學年核予嘉獎 2 次,由學校逕予敘獎。
(三)教師參與本土語文認證測驗報名費補助。
(四)學生通過教育部辦理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公開頒獎。
四、獎勵申請及程序
符合獎勵標準之現職師生本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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