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鷺江國中 111學年 第2學期 4/13(四). 4/14(五) 九年級 第一次段考範圍時程表
鷺江國中 111學年 第2學期 4/13(四). 4/14(五) 九年級 第一次段考範圍時程表
4/13 |
第1節 |
第2節 |
第3節 |
第4節 |
第5節 |
第6節 |
第7節 |
科目 |
自習 |
數學 |
自習 |
社會 |
地科 |
自習 |
國文 |
九年級範圍 |
自習 |
第六冊全 |
自習 |
地理:L1-L4 歷史:L1-L4 公民:L1-L4 |
第三章~跨科 |
自習 |
L1、L4、自學(一)、 默寫L1(全)、 成語331-360; L3、L5、自學(二)、自學(三)文意理解 |
4/14 |
第1節 |
第2節 |
第3節 |
第4節 |
第5節 |
第6節 |
第7節 |
科目 |
自習 |
英語 |
自習 |
理化 |
活動宣導 |
活動宣導 |
活動宣導 |
九年級範圍 |
自習 |
第六冊 |
自習 |
第三~六冊 |
多元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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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請攜帶2B鉛筆、橡皮擦,以備部分科目為畫卡科目。數學科考試,請同學養成攜帶相關文具(直尺、圓規……)的好習慣。
2.國文作文,一律使用黑色原子筆,否則不予計分。作文分數納入當次段考。畫卡科目請用2B鉛筆作答,非畫卡科目請用黑筆或藍筆作答。
3.(1)考試時間不可借物品/文具、交談及飲食(包含水)。
(2)自習時間請安靜自習。
(3)手機等電子用具發出聲響、作弊、惡意擾亂秩序、逾時作答、不服監考老師指導者,與其他違規行為或未說明事宜請詳見鷺江國中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要點。
4.段考補行評量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1)有不可抗拒之原由無法應試者,經學校核准給假後,其成績以實得分數計算。(2)學生若未依規定請假,補行評量完也不計分。
5.考生將具有傳輸、通訊、計算或記憶等功能之物品如行動電話或穿戴裝置(如:智慧型手錶)、參考 書籍、紙張等隨身攜帶,扣減該科成績十分。
6.英聽部分由學校統一播放與廣播時間,如有問題請當場與巡堂老師反映。
教學組2023-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