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特殊教育(含身障、資優)相關業務因應新冠肺炎三級防疫工作後續處理措施說明(111年4月15日版)」
主旨:檢送本局「特殊教育(含身障、資優)相關業務因應Covid[1]19防疫工作後續處理措施說明(111年4月15日版)」,請查照。
說明:
一、各特殊教育類班應納入學校防疫應變作業計畫,各項措施 應比照學校機制以確保學生學習權益,如:遠距教學演練、停課期間及復課相關規劃配套,因疫情停課請協助提供設備與資源並確實掌握師生教與學情形,先予敘明。
二、另針對特殊教育學生學生學習輔導、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各項會議或訪視、特殊教育類相關研 習等業務辦理方式說明,請務必轉知相關人員,倘有相關疑問請洽各業務承辦人(如附件所列)。
三、本市因應疫情變化,如有滾動式修正,將另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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